山東高院復查聶樹彬案如確為錯案可追責

據新華社電 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12日發佈的消息,最高人民法台中產後照護院根據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和有關法律規定的精神,決定將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一案,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復查。

人民法院審監庭負責人表示,復查工作是人民法院確定案件是否應該重新審判的必經程序,是台中月子中心價位審判監督程序的有機組成部分。聶樹斌案是一起社會高度關註的重大復雜案件。為確保司法公正,切實回應人民群眾關切,最高人民法院根據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和有關法律規定精神,決定對聶樹斌案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異地復查,並要求復查過程依照法律規定公開,充分體現客觀公正。

對山東高院將適用什麼程序進行復查,聶樹斌案是否可以聘請律師,律師是否可以閱卷的問題,該負責人表示,山東高院將按照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的解釋》的相關程序要求復查聶樹斌案。具體復查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法開展。

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的解釋》第371條規定,申訴可以委托律師代為進行。因此,聶樹斌的近親屬可以聘請律師代為申訴。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精神,聶樹斌近親屬委托代為申訴的律師可以查閱、摘抄、復制相關的案卷材料。

該負責人同時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已經責成山東高院根據復查工作進展情況通知律師閱卷,依法保障律師閱卷、提出代理申訴意見等訴訟權利。復查過程中,被告人及被害人的近親屬均可以委托律師。山東高院將抽調精幹力量組成合議庭復查此案,為確保司法公正,人民法院將依照法律規定公開復查此案。

反應

樹斌母親:申訴台中產後護理之家介紹有希望瞭

昨天晚上,京華時報記者採訪瞭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張煥枝說,她通過律師聽到最高法決定異地復查聶樹斌案的消息,表示非常高興,“申訴快7年瞭,河北的法院連案卷都不讓看,有瞭異地審理這一步,覺得申訴越來越有希望瞭”。張煥枝還表示,將聯系代理律師,“律師去山東,我們肯定也會跟著去”。

據聶樹斌案的代理律師——北京博審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博今說,他從微博上知道此消息,很高興和受鼓舞。劉博今說,早在一個月前,他就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此事,包括他在內其他幾名代理律師早就堅持要求異地審理聶樹斌案。

劉博今表示,他將於今天前往石傢莊與聶樹斌傢人會合,變更委托手續,然後就將前往山東省高院,要求馬上閱卷。劉博今認為,河北省高院長期不允許律師閱卷,不排除該院對案卷藏匿和更改,但是判決書的內容是不會變的。

王書金案的代理律師朱愛民說,異地復查聶樹斌案無疑是一個台中產後月子中心價格令人欣喜的事情。審理王書金案件時,聶樹斌之母也到場旁聽。

專傢觀點

復查發現確為錯案可追責

昨天晚上,河北省高院官方微博發佈消息稱,該院本著對事實、法律和當事人高度負責的精神,做瞭大量工作。鑒於聶樹斌案案情重大復雜,社會關註廣泛,社會公眾也有要求異地復查的呼聲,該院請求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其他法院復查此案。最高人民法院經研究已將聶樹斌案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查。

昨天晚上,京華時報記者就此事採訪瞭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刑訴法專傢洪道德。據洪道德介紹,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最高人民法院的決定中也提到瞭這一點,表明聶樹斌的申訴工作又進瞭一步。

此外,洪道德說,無論從法理上還是從情理上來說,要求原審法院自我糾正錯誤,難度是非常大的。所以指令異地復查聶樹斌案,更符合情理和法理。2013年7月,王書金案在邯鄲開庭審理期間,洪道德曾指出,聶樹斌案件的問題究竟在哪裡,能否最終翻案,最關鍵的還在於原審案卷必須公開。最高人民法院的本次決定,提到瞭保障律師及聶樹斌親屬的閱卷權。對此,洪道德表示,原審案卷的公開,對於聶樹斌案件的情況將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能否翻案要看原審判決是否証據充足、事實清楚,這些情況肯定要通過調閱案卷才能搞清楚”。

洪道德還表示,如果經過山東省高院復查,發現聶樹斌案確為錯案,最終予以糾正的話,按照辦案終身負責制的要求,並不會影響追究河北相關辦案人員的責任,“案件由山東高院復查,發現有錯,還是要追究河北方面辦案人的責任”。(張劍)

台中月子中心月子餐

台灣電動床工廠 電動床

台灣電動床工廠 電動床

AUGI SPORTS|重機車靴|重機車靴推薦|重機專用車靴|重機防摔鞋|重機防摔鞋推薦|重機防摔鞋

AUGI SPORTS|augisports|racing boots|urban boots|motorcycle boots

arrow
arrow

    tg9fm7tp8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